2、通过戏剧、电影、文学(戏剧)专业考试,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本省(文科)本科第一轮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95%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专业第28位。
3、通过戏剧、影视编导专业考试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本省本科第一轮录取(文理)最低分数线80%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在专业第24位。
4、通过绩效专业考试,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本省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考生,将在专业考试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最终进入专业第142名。
5、通过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考试,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本省(文理)本科一轮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75%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专业第21位。
6、录音艺术专业(电影录音)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90%后,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100。
7、通过作文与作文技术理论专业考试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本省(同一学科或相应学科)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科)的,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在本专业第14位。
8、艺术与科技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后,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100.92。
9、通过戏剧、电影、艺术设计专业考试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本省本科第一轮录取(文理)最低分数线70%的考生,按分数线由高到低的顺序,进入本专业第51名。
10、通过新媒体艺术专业考试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本省(文科)本科一轮录取最低分数线70%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专业第23位。
11、通过产品设计专业考试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本省本科第一轮录取(文理)最低分数线70%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专业第14名。
12、通过环境设计专业考试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本省本科第一轮录取(文理)最低分数线70%的考生,按照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入专业第15名。
13、跨媒体艺术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70%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12名。
14、 电影学专业(制片与市场)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90%后,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101.10。
15、电影学专业(电影评论)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90%后,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101.35。
16、通过摄影专业考试并达到本省本科第一轮录取(文理)最低控制分数线80%的考生,将按照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入专业第51名。
17、通过动画专业考试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本省本科第一轮录取(文理)最低控制分数线70%的考生,将按照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入本专业第114名。
18、通过卡通专业考试,达到本省本科第一轮录取(文理)最低控制分数线70%的考生,将按照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入本专业第55名。
19、通过戏剧电影文学(动画策划)专业考试,并在文化考试中达到本省本科第一轮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95%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在本专业第74位。
20、通过影视技术专业考试,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本省(文科、理科)本科第一轮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专业第44位。
2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85%后,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96.79。
22、通过播音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并达到本省本科第一轮录取(文理)最低控制分数线85%的考生,将按照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入专业第47名。
23、通过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考试,达到本省本科第一轮招生(文科)最低控制分数线70%的考生,将按照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被录取到本专业第10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