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艺考生高考文化课冲刺培训条件,成都高考艺考文化课地理一对一辅导冲刺课程
成都艺考生高考文化课冲刺培训条件,成都高考艺考文化课地理一对一辅导冲刺课程,最近很多人在关注,今天就给大家分享一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 成都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
- 成都艺术高考文化课补习怎么找
- 成都高考文化课化学重点难点冲刺班
- 成都高考艺考文化课地理一对一辅导冲刺课程
- 成都2023年普通高考文化课考试时间表
- 成都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
- 成都艺术高考文化课补习哪家好
- 成都高考艺术生文化课
- 成都艺术高考文化课补习一年有用
- 成都艺术高考文化课补习去哪里好
1、成都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
+专业课成绩(省统考)
C.我校艺术类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降分政策规定。
对于进档考生,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要求,依次参考相应科目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未明确要求参考的科目顺序,我校普通类及艺术类各专业依次参考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地址:软件园路8号邮编:116023
本章程由大连东软信息学院招生就业工作部负责解释。
2、成都艺术高考文化课补习怎么找
艺术高考文化课补习艺考文补机构需要有一定的办学历史,办学历史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这个机构的办学经验,决定了这个机构对教育的理解层次;其次,学生成绩提升是否显著,往年学员成绩,肯定是衡量机构的重要标准,代表着这个机构的教学水平;最后,需要有较良好口碑积累。没有一个机构可以确定过往所培训学生百分之一百满意,但是至少要在90%以上。教育创始于2023年,得到家长和学生的充分认同。在10年间不断砥砺前行,也收获越来越多的好口碑。
设有两个食堂,卫生管理严格,专业厨师,操作流程规范,食材挑选,安全卫生,贴心的饮食保障。餐厅每日菜系不断更新,多种口味满足来自不同地区学生供餐需求,在满足同学们用餐可口的同时还会针对教学上的压力与作息时间调配菜单,保证同学们的营养均衡。餐厅设有简餐档口、面食档口、炸鸡档口,为学生们提供多种用餐选择。另外食堂可以直观地看到后厨员工的操作是否规范,卫生是否合格,可以随时对餐饮员工进行监督!后厨卫生干净,常备一次性手套口罩等,保障学生的食品安全!
3、成都高考文化课化学重点难点冲刺班
班级人数:1人
所在校区:校区
课程简介
以重点考点为轴心,以解题模型为,以高考试题为范例,以科学训练为目标,解剖高考命题规律,帮助考生实现复习效率和高考成绩的。
教学目标
高考化学冲刺课程
课程大纲
本课程由学大教育教师指导,覆盖近几年高考化学大纲中的考点、题型、题源与解题思路的规律和方法,以重点考点为轴心,以解题模型为,以高考试题为范例,以科学训练为目标,解剖高考命题规律,放心破解高考命题趋势,一对一帮助考生实现复习效率和高考成绩的。
4、成都高考艺考文化课地理一对一辅导冲刺课程
班级人数:1人
所在校区:省校区
课程简介
以重点考点为轴心,以解题模型为,以高考试题为范例,以科学训练为目标,解剖高考命题规律,帮助考生实现复习效率和高考成绩的
教学目标
高考地理成绩增强,查漏补缺,弥补短板
课程大纲
短期内增强应试能力,掌握各种应试技巧。
熟悉高考重点考点及题型,掌握各种题型的解题方法及应对策略
5、成都2023年普通高考文化课考试时间表
2023年“三校生升高职”文化课考试时间表
1各级招生委员会和有关高校均须按国家规定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成立由招生考试机构、保密、公安、纪检等部门人员组成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试卷的安全保密,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和检查。保密室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准设立考区。应急处置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保密工作万无一失。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接报告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同时报告本地招生委员会,并立即防止失泄密范围的进一步扩大。
2各地政府主管领导是本地区高考第一负责人。各考区负责人员名单须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备案。考区下设考点,考点下设考场,实行分级管理。考试必须在标准化考点举行。考点应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并按有关考试规定管理。中学有承担考点的义务。若因特殊需要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增设考点,须报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批准。教育部授权有关高校组织的考试一般在标准化考点举行,确需安排在室外或其他场所的,应配备身份识别、防作假和考试监控等功能设备。
2各地要按照《〈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修订》新教厅〔2023〕50号要求,为残疾人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
2全国统考和自治区级统考答卷的评阅由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答卷的评阅由各高校组织。高校可根据命题机构提供的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结合本校考生答题实际情况,制订评分细则。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和高校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评卷管理,确保评卷过程安全、结果准确。
考试结束后,各地须配合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做好考试内容改革的宣传工作,发挥高考的育人功能和积极导向作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按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有关考试信息。
2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成立评卷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评卷工作。区内各高校有责任承担普通高考评卷工作任务,各中学教师也有承担普通高考评卷工作的义务。评卷点设施设备及场地应符合评卷的要求,具备便于封闭和管理、学科门类、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管理水平高等条件。评卷点要成立领导小组,并逐步建立起比较稳定的评卷教师骨干队伍,评卷教师从高校和高中骨干教师中选聘。评卷期间自治区评卷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巡视人员对评卷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要严格按照评卷有关工作要求和办法组织实施评卷工作,加强评卷工作人员管理。
2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规范做好高考成绩发布工作。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只能将考生的高考成绩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严禁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招生章程
2高校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自治区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
2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经其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核定后方能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各高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应当准确描述本校的办学类型、层次、学费,使用与办学或批准文件相一致的学校名称,不得使用简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2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高校须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n“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以下简称“高考”平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须对所属高校招生章程进行核定。
有关高校制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办法须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高校特殊类型考试工作方案和招生办法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报自治区教育厅核定。
3高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将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章程及本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报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汇总并向社会及考生公布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中的主要内容或高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
3考生填报志愿前,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及中学要指导考生认真阅读高校招生章程,了解其中内容。考生如因不了解招生章程中有关内容而影响录取结果,后果由考生自负。
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3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根据教育部汇总公布的年度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在教育部核定的本科招生计划和备案的高职专科招生计划内,可按有关计划管理编制工作要求以及招生章程确定的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编制、调整、执行本校的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
承担“内地高校支援培养少数民族人才协作计划”任务的院校,按照教育部民族教育司核定的规模,在“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编制核对系统”中编制预科班分专业计划。
3高校应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做好招生专业结构、层次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自主、科学、合理地安排招生来源计划。来源计划中相关说明须与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学校招生章程保持一致。
3高校经向其主管部门申请,并经教育部核准备案,可面向部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安排少量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高校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符合有关规定的协议书。严禁虚假定向或利用定向就业招生向考生收费。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应面向全区招生。
3安排跨省区、市招生的本科高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可以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凡有预留计划的高校,须将预留计划数报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时,高校须将预留计划数及其使用原则等向社会公开。
3高校按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原则和要求编制本校的招生来源计划后,应当按时报送其主管部门。
3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负责审核、汇总本部门单位所属高校编制的招生来源计划,并按时报送教育部。
4除按计划管理办法允许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外,各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均须经教育部汇总分送,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向社会公布,未经教育部分送和我区公布的计划一律不得安排招生。
4录取期间,各高校对分专业计划的调整工作,一律使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在网上进行,并须征得高校主管部门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同意。高校调整计划数及其使用的有关要求,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中核实确认后,于同批次投档前进行调整。
录取批次设置与志愿填报
4录取分本科提前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高校专项计划批次,本科一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共8个批次进行。
在国家及地方专项、单列和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及本科二批次录取结束后,各安排一次征集志愿;在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安排两次征集志愿。根据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组织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投档时以当次征集志愿信息为依据进行投档。从本科一批次征集志愿起,考生可同时修改填报后续批次志愿。
1本科提前批次:艺术类、体育类、军队公安政法消防类和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专业。其中,除“军队公安政法消防类”与“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可以兼报外,其余各类之间不能兼报。“体育类”、“军队公安政法消防类”和“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设4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报考军队公安政法消防类或提前批次有相关要求的高校,考生须按要求参加专门组织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和面试。报考本科提前批次其他类别的考生应符合高校专业相关要求。
“艺术类”本科划分A、B。艺术类A段为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高校以及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高校管理的高校、其他未在我区安排分省艺术类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设1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B段为其他艺术类本科高校专业,设3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报考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高校以及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高校管理的高校、其他未在我区安排分省艺术类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的考生,必须在A填报相关高校。考生填报本科艺术类志愿时,必须将A高校填报在第一志愿,填报在第四志愿无效;必须将B高校填报在第四志愿,填报在第一志愿无效。
2国家及地方专项、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招收农村和原贫困地区、及对口援疆地区生源的本科一批次院校专业。设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3高校专项计划批次设在本科一批次前:已取得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填报1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4本科一批次: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高校专业。设置一个志愿组9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本次征集志愿时,考生可填报修改国家及地方专项、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三校生升高职”批次志愿。
5国家及地方专项、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招收农村和原贫困地区、及对口援疆地区生源的本科二批次院校专业。设3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6本科二批次: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高校专业。设置一个志愿组18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本次征集志愿时,考生可填报修改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三校生升高职”批次志愿。
7高职专科提前批次:艺术类、体育类、公安政法类、单列和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高职专科院校专业。设2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除公安政法类与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高职专科院校专业可以兼报外,其余各类之间不能兼报。
8高职专科批次:本科高校的专科专业、高职专科高校。设置一个志愿组9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三校生升高职”批次:招收参加“三校生升高职”考试的区内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和中职班毕业生的区内高等职业专科院校。设置一个志愿组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各高校及专业的批次以《招生与考试》下卷公布的内容为准。
4同一高校同一学历层次的招生计划原则上应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如确有必要,经高校与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协商一致,可以将同一高校的不同专业安排在属于同一学历层次的不同批次录取;但同一学校、同一专业、同一学历层次的全部招生计划,须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并执行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相同学费标准。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应与本校在同一地区招生的其他专业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除军事、公安、飞行学员、公费、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部分艺术体育专业、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教育部规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的情况外,其余高校和专业一律不得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
4报考普通类招生计划的考生只能填报普通类招生计划;报考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的考生既可以填报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又可以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报考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招生计划的考生只能填报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招生计划。
4选择参加“三校生升高职”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2023年自治区招生计划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三校生升高职”计划所列院校专业志愿。
4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以及招生计划,按要求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4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有关高校。
录取
4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高校应在校内采取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期间,高校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要保证相互通信联络的畅通。
5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根据高校在疆安排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确定各招生计划类型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分数线按不低于各计划类型理工类本科二批次分数线的75%划定,其中舞蹈学类、表演专业按不低于各计划类型理工类本科二批次分数线的65%划定。
5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在投档前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情况。高校根据在自治区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并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按高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5本科提前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高校专项计划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采用“梯度志愿”方式投档,投档原则为“志愿优先,遵循分数”。
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和“三校生升高职”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首先将同一科类考生按高考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排序逐个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平行志愿”院校的顺序进行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报考普通类或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报考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排序。“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不补充投档。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统一公布进行网上征集志愿。
5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将于6月30日前统一将专业考试合格且经备案的第一志愿报考A艺术类高校的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告知高校;第一志愿招生高校须将全部合格考生按事先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排序顺次录取,并按照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及时报送拟录取结果。
5报考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每批次录取时,先向其所填报的普通类招生计划的高校投档,如被录取,志愿库则自动取消该考生填报的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的高校志愿;如未被录取,继续按考生所填报的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的高校投档。
5高校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应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在疆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5为了加强录取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按录取程序操作,录取新生严格按志愿、分数投档。考生一经录取,即被视为考生本人正当权益得以维护,投档状态自动消除,不能进行第二次投档录取。
5除军事、国防和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不得在国家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除国家规定的情形外,高校不得提前组织考生面试、测试,并作为录取依据。
5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各民族实行同等教育优惠政策,实行高考招生计划单列”实施方案的意见》教学厅函〔2023〕37号及教育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务院台办等五部门文件精神,确定加分项目、范围和分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其高考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核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1烈士子女,增加20分投档。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省籍含户籍考生,增加10分投档。
4指、、、报考普通类招生计划的考生,经审核符合“单列计划”报考条件的,增加10分投档。
5报考普通类及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锡伯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达斡尔族、藏族、俄罗斯族等11个民族的考生,增加15分投档。报考普通类招生计划的回族考生,增加5分投档。
6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艺术团、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凡符合第59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学校四级网上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
6平时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优先录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致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23〕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人民警察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新民发〔2023〕14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经认真审核、确认、签字并向社会公示主要渠道是两级招生网站、新闻媒体、当地中学、班级无异议后,须填写《加分考生汇总登记表》,并加盖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公章,在规定时间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一经上报,不得变动,否则视为无效。
6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6考生自愿填报有关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含对口援疆计划并按有关政策被录取的,须在入学注册前与高校及相关定向就业单位签订有关定向就业协议。有意向填报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了解相关定向就业单位公布的《定向就业协议》。对口援疆计划只限对口援疆受援地区含兵团系统及各师的考生报考。高校对无故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可取消其录取资格。
6我区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本科提前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继续执行“先统招、后定向”的投档原则。在同一志愿投档时,首先根据考生的统招计划志愿进行投档,再根据考生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志愿进行投档。相关院校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投档线在该校统招计划投档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统招计划生源不足或只有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院校投档线不低于同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未完成的定向就业计划,面向社会征集志愿或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6定向就业单位及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均不得参与高校定向就业招生录取工作。高校及定向就业单位任何时候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利用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向有关考生收取国家收费政策规定范围以外的任何费用。
6高校及其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调整计划使用的管理和监督。高校应集体研究决定本校调整计划的使用,要加强招生录取工作的档案管理,招生计划调整等重要决策要做好集体研究的记录和归档工作。高校调整计划应在自治区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调整后的计划数、考生志愿及分数进行投档。高校负责处理因调整计划使用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不得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严禁高校利用调整计划指名录取考生或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高校生源计划调整必须在其招生规模内,征得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高校主管部门的同意。高校投放在自治区未完成的招生来源计划,须在自治区公开征集志愿录取。
6被预科计划录取的学生,应该按照招生学校相关专业要求完成预科阶段学习,预科学习时间及学习地点由招生学校确定。学生预科学习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转入招生学校安排的专业学习。
6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标注录取类型后,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核准,并增补有关特殊类型招生计划。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加盖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高校应妥善保管录取考生名册,若因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高校负责。
高校根据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由校长签发录取,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连同有关入学报到、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寄递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高校录取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3〕23号执行。
7考生收到录取后,应及时通过招生网进行核实和确认。录取与招生网查询录取结果一致为有效信息。考生凭录取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
高校根据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核准的本校录取考生名册、已录取考生所持录取,按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新生报到后,高校应将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存入考生纸质档案。
7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我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后20日内报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
单独组织招生考试的高校须按有关要求于6月30日之前向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报送有关拟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
7所有高校的各层次招生,一律不得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再行组织补录或换录。
7由于网络传输、工作失误、不可抗力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应通过协商妥善解决。
信息公开公示
7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自治区、各地州、市、各县市、区、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等多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
根据招生类型不同,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分别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拟录高校及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等。教育部“高考”平台、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8月底。
十招生管理职责
8各级人民政府分别成立本级招生委员会,在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招生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负责本地区招生工作。
招生委员会主任由同级人民政府负责人兼任,副主任、委员由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高校的负责人兼任。
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代表招生委员会行使职权,处理招生日常工作。各级招生办公室应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必要的编制,配备专职干部和开展招生考试工作必备的办公设备、场所、设施,保证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8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负责自治区高校招生及统考工作,其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有关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订必要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接受教育部委托组织有关考试科目统考试题的命题工作和试题、答题卡的印制工作;负责本辖区内高考组织、考试环境治理、考试安全维护、考试疫情防控、考风考纪整肃等工作。组织有关艺术类专业统考、体育类专业统考、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生等自治区统一考试,并对考试安全负责;
3汇总高校在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有关招生章程中的主要内容或高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
4指导、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本校招生章程;
5履行公开和监督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关职责,对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及所属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
6负责组织考生报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考试、评卷、考生信息采集及电子档案制作、录取以及其他有关工作;协调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解决不符合本地报名条件的来疆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回流出地高考报名;
7组织开展招生、考试的科学研究、宣传和培训工作;
8保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保障招生工作人员的正当待遇;
11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高校信访答复情况进行复查。
8各地州、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必要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负责本辖区内高考组织、考试环境治理、考试安全维护、考试疫情防控、考风考纪整肃等工作。组织有关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统考等自治区统一考试,并对考试安全负责;
3对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
4负责具体组织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核、考场编排、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考试、考生信息采集及电子档案制作及其他有关工作;
5组织开展招生、考试的科学研究、宣传和培训工作;
6保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保障招生工作人员的正当待遇;
8高校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校内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并设立招生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和开展招生考试工作必备的办公设备、场所、设施。高校的主要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
2根据国家、自治区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制订本校招生章程;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5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并负责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8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9承担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委托的评卷等工作,支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十招生经费
8招生经费应由各地教育事业费列支。高校的招生经费,在本校事业费列支。
8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8对参与报名、体检、命译题、监考、评卷、巡考、录取等工作的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应付给相应的劳动报酬。
十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十附则
8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按有关规定执行。
经批准的部分高校单独考试招生和各种特殊类型招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全国和自治区统考考务工作,按照教育部和有关考务管理规定执行。
9现役军人报考高校,按中央军委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9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执行。本《规定》由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6、成都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
满足第一志愿
注:(1)上述政策只适用于我校主校区一批普通类,不含中外合作办学;(2)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将以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确定的相关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录取依据;(3)模拟投档线由当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高校在该省(区、市)较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模拟投档线为我校在当地本科一批普通理工较低录取分数线。
报名条件
凡具备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高中毕业生,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合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在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B类条件:在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获得一等奖者,此类获奖者须经中国科协等有关部门公示合格。
C类条件:(1)在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获得二等奖者;(2)在科技创新大赛(含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二等奖者;(3)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
D类条件:(1)在高中阶段期末考试数学、物理、化学三科中,某一科目取得单科成绩4次年级排名前1%,且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均达标准者;(2)在大中学生知识竞赛获二等奖及以上者。
以上仅为报名基本条件,达不到报名条件者无法进入材料初审。
招生范围及计划
、不分文理科招生,其他省份仅限理科考生报考。
自主招生计划不过197人。